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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财政部近日联合印发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补贴实施细则,对补贴范围和标准,补贴申报、审核和发放,补贴资金管理,绩效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这是交通领域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的务实之举。

  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既利当前又利长远、既稳增长又促转型、既利企业又惠民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升公共服务品质的内在要求。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明确指出,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此次出台细则,将加快公共交通电动化替代,有力推动交通领域投资和消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品质提升。

  交通运输行业是我国碳排放的重点领域之一,碳排放量占我国碳排放总量的10%左右。同时,交通领域的氮氧化物等污染物排放也是城市空气污染的主要来源。为了推动交通领域低碳转型,各地加快实施公共交通电动化替代,不少地方的公共交通实现了100%新能源化。细则的出台,释放了继续支持公共交通电动化替代的明确信号,稳定了各方预期,既推动公共交通企业加大投入提升电动化率,也促进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加大投入、提供更加优质的新能源交通产品。

  2015年开始,我国新能源公交车进入大规模推广应用期,目前第一批纯电动汽车已经进入退役或更换动力电池的高峰期。集中更新车辆或更换动力电池,给公共交通企业带来了较大的资金压力。细则明确,对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的,平均每辆车补贴8万元;对更换动力电池的,每辆车补贴4.2万元。这将有效降低城市公交企业的资金压力。同时,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90∶10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西部省份按95∶5比例分担,对于平衡各地财力差距、加快欠发达地区公交电动化替代将发挥重要作用。

  可以说,细则的出台非常及时且措施明确,将有力推动公共交通电动化替代。不过,好政策还需要落实好,只有把这些利好真正兑现,才能更好发挥政策的效用。

  一方面,各地要加强配套,做好服务工作。各地区地形、人口、基础设施等情况不尽相同,各地交通、财政等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及动力电池更新具体实施细则,明确不同车长新能源城市公交车等补贴标准,确定具体绩效目标,统筹好资金筹措分配。同时,积极组织客车生产企业、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企业与公交企业加强供需对接,发挥规模优势,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要注重实效,提高群众的获得感。比如,此次细则中要求,补贴资金适当向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新能源城市公交车倾斜,就体现了完善适老化无障碍交通运输体系的便民导向。各地要结合客流变化、城市公交行业发展等情况,选择更适应实际需求的车型,优化车内设施设备,以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满足老年人、儿童等各类群体的不同需求。

  此外,还要做好资金的使用监管。各地要认真审核补贴资金申请,对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监管,适时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清算等情况开展核查,避免出现资金浪费、权力寻租等现象,让补贴资金用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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